「導遊證」有效期為三年,持證人可於證件到期前三個月申請續證(本會可為會員代辦),續證費用為港幣200元。
導遊每次續證時,必須完成議會指定的「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」A-B-C 課程 (詳見導遊證續證須知及申請表第IX頁),才可申請續證。持證人填寫遞交《續證申請表》,並連同其他所需文件和費用一併遞交。所需文件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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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)完成A-B-C課程之證書。
- 2)身份證及導遊證影印本。
- 3)白底彩色1.5x 2吋近照1張。
持證人領取新證時必須交還舊證。遺失舊證者必須填寫「遺失導遊證聲明書」,方可獲發新證。